展覽日期 : 2014-04-13 ~ 2014-04-16
展覽開放時間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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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覽地點 : 香港國際會議展覽中心(Hong Kong Convention & Exhibition Centre)
主辦單位 :
發佈時間 :
附件下載 : 20150101040534.doc
展覽內容 :
一、展覽日期:2014年4月13日至16日(共4天)
二、展覽地點:香港國際會議展覽中心(Hong Kong Convention & Exhibition Centre)
三、展出產品:視聽產品、電子零配件、個人電子產品、綜合產品/家用電器、多媒體產品/電子遊戲產品、辦公室自動化及設備、保安產品、電訊產品、智能手機/平板電腦配件等。
四、攤位費:(贊助會員價另含5%營業稅)
☆注意:品牌薈萃廊-僅接受自有品牌產品廠商報名。
五、攤位裝潢配備:
1.台灣館整體形象裝潢包含配備:公司中英文招牌、基本隔間板及地毯、投射燈5盞、500W插座1個、洽談桌1張、椅子3張、矮櫃附鎖3個、層板6片、基本電費、清潔費、整體形象裝潢。
2.品牌薈萃廊特級攤位包含配備(型錄請洽索)。
六、轉角費:
每個攤位含空地,二面開加收5%轉角費,三面開加收7.5%轉角費(贊助會員及非會員需外加5%
營業稅)。請在報名表上標示,報名時勿繳轉角費,俟攤位分配轉角後再行繳交。
※大會規定:參展廠商租用36m2以上攤位得選用三面開轉角位,租用18m2~27m2只能選用二面開轉角位。
七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額滿為截止。
八、繳費期限:攤位費請開立103年3月15日到期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,支票抬頭: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。
九、報名辦法:
1.報名先後次序以掛號郵戳時間為憑,採通信報名,並於信封上註明報名「香港春電展」,未以掛號寄交者恕不受理,請注意郵戳時間是否清晰,並保存「郵戳執據聯」以備查考。
2.寄繳審核資料:
(1)本會參展報名表;(2)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;(3)產品型錄或照片二份;(4)攤位費支票一張。
3.新報名廠商申請「品牌館」須另附:
(5)有brand name的最新參展產品目錄二份;(6)刊登最新廣告的樣張二份;(7)品牌或商標註冊證明書影本一份。
4.上述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本會大陸業務室王佩瑩小姐收(資料繳交不齊全者,恕不受理報名)。
十、攤位分配:
1.台灣館:依攤位數多寡、10屆曾參展之廠商、報名及入會先後序、不得跨走道之原則,於協調會(暫訂103年2月召開,另行奉知)時,由廠商自行挑選位置,不克出席者,排在最後由本會代為挑選,事後廠商不得有異議。
2.品牌館:視攤位預訂情況及參展商知名度、攤位面積大小、報名及入會先後序,由大會逕行分配攤位。
3.凡參加2013香港春電展之本會會員及贊助會員廠商於102年11月30日前報名者,可保留原攤位。
十一、退展辦法:
報名香港春電展102年12月30日以前退展者,除特殊原因(例:結束營業、轉換業別等
因素,須檢附證明文件)無法參展外,如其他因素則需扣除手續費NT$10,000,102年
12月31日以後退展者,恕難退還所繳攤位費,所訂之攤位視同放棄,交由本會處理。
十二、參展權益:
本會為保障會員廠商參加海外參展權益,將為參展人員(限參加團體活動者)加保旅行綜合保險
每位新台幣貳佰萬元整(個別前往者不包括在內)。
十三、注意事項:
大會請參展廠商注意有關商標、專利、外觀設計等問題,並請於展出時備妥相關證件影本,避
免展出時發生糾紛。
十四、附加事項:
1.本會將請裝潢公司設計台灣館整體形象及提供額外配備、運輸公司負責展品托運及旅行社處
理機票、住宿、交通、早餐等事宜服務。
2.本會將於展場設立服務攤位,提供市區電話、傳真、上網收發e-mail、影印、茶水等服務(發
送傳真將酌收基本費用)。
十五、本會承辦人:
大陸業務室/王佩瑩 小姐;E-mail:pennywang@teema.org.tw
電話:(02) 8792-6666 ext.258;傳真:(02) 8792-6140
地址: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9號6樓
備註:報名表詳如附件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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